劳动争议案件中,日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Mr.zhuMr.zhu2025-05-08 07:08:17来源:优站库 (www.uzkoo.com)阅读:132

案件概述

再审申请人山东智衡减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田志刚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14民终1114号民事判决,向山东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人主张

1.原审判决认定田志刚工作期间周末加班21天,未获调休补休,判令智衡公司支付33471.21元的加班费,缺乏证据证明。2.原审法院判决智衡公司支付工资37854.33元,否定了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且缺乏证据证明。

山东高院认为

智衡公司是否应当支付33471.21元加班费的问题。田志刚工作期间周末加班共计21天。智衡公司主张,其对每次加班都安排了调休,但其未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智衡公司认为考勤记录中没有出勤记录就是对田志刚的调休补休,并无依据。原审法院对智衡公司的主张未予支持,并无不当。

自2016年6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智衡公司共向田志刚发放工资款381332.53元,其月平均工资为34666.59元。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关于“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的规定,田志刚的日平均工资为:34666.59元÷21.75天=1593.87元。田志刚于2017年6月3日离职,智衡公司对此无异议,可以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17年6月3日实际解除。智衡公司未发放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2日期间的工资,其应当支付该期间的工资款为37854.33元。

裁判结果

驳回山东智衡减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法规链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猜你想看

关于工伤待遇的这些问题,您都了解吗?
喝牛奶过敏拉肚子?营养师:买奶制品时认准这两个字…
买五花肉,“上五花、中五花、下五花”差别大,弄懂少花冤枉钱
打麻将时运气不好怎么控制,技术再好也是看运气
中国最“有名”的4条步行街,去过2条算及格,你都去过几条
逆水寒新手如何选择职业
为何前几年大卖的滚筒洗衣机,如今却很少有人买了,原因很简单!
被裁员后应该怎么办?
如果固态电池量产,现在的电动车,就都是垃圾了?
怎么选到质量好的裤子?分享裤子的挑选技巧
动力电池的“寿命焦虑”
科研人员建立单细胞环形RNA分析技术及表达图谱
膝盖疼就是关节炎吗?积水潭医生教你分辨
不想当“老实人”,那就记住这6条!
打工者注意:社保断缴后的“麻烦事”
汽车油量还剩多少的时候加油合适?
诺如病毒进入高发期 学校、家庭如何做好预防?一文了解
白蚁闯入家中怎么办?蚊子最爱O型血?防虫知识早知道
吃芹菜为什么不吃叶?很多人吃错了,营养学家告诉你真相!
高情商的人 明白如何自爱与爱人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