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可以限制对方探望孩子吗?民法典来解答

Mr.zhuMr.zhu2025-05-01 17:44:06来源:优站库 (www.uzkoo.com)阅读:64

夫妻离婚后

是否可以限制对方探望孩子

一起来看民法典的规定↓

案情简介

重庆市綦江区,蔡某、邓某于2007年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于2013年调解离婚,自愿达成协议:儿子蔡小某由蔡某抚养,邓某则每月支付抚育费200元,抚育费从2013年8月份起,至儿子年满18岁止。

离婚后,蔡小某跟随蔡某居住生活。蔡某以前妻邓某受教育程度低、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个人私生活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为由,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邓某探视孩子必须征得其同意,不得离开其视线,且不得将孩子带到前妻新组织的家庭。

庭审中,邓某举示了转账记录、照片等证据,拟证明其按时给付了抚养费,且母子关系较好。

法院审理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认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原告设置苛刻条件限制被告探望子女,既侵害了被告正当探望孩子的权利,也侵害了孩子正常接受母亲关爱的权利,故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教育子女不是父或母一方的事情,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原告作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促进被告与孩子的母子交流,促进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心理。文化水平高低不是衡量一个母亲人品和教育子女水平的唯一标准,更不能以学历去量化对子女的感情。

原告诉称被告个人生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但并无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故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文化程度高低并不是衡量父母人品和教育子女水平的唯一标准,不能以父母学历标准,量化其对子女的感情,这也不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孩子由父母共同孕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与母爱同样重要、不可或缺,只有在这两种爱的共同滋养下,孩子才能够健康成长。父母离婚本已给孩子心灵造成创伤,双方应该本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对子女探望、教育等事项进行协商解决,为孩子营造和谐的成长环境,而非为一己之私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

综合:“CCTV今日说法”“重庆綦江法院”微信公众号

来源: 央视一套

猜你想看

C1驾驶证年满60岁,需要去换证吗?
怎么样的蓝宝石值得入手?蓝宝石价格
2.0T紧凑型SUV油耗排行榜,9个油都进不了前五名,坦克300第47名
别再乱洗脸了!正确的洗脸步骤是这样的
年货买肘子,你知道“前肘”和“后肘”差别有多大吗?别买错了
不穿秋裤到底会不会冻出关节炎?
ChatGPT唤醒AI游戏?
厨房插座安装全攻略,装房子前,你需要先搞清楚这些尺寸
高级教师相当于行政干部什么级别?
夏天把车子停在太阳下,到底会不会被晒坏?如何避免车子遭受暴晒
薛定谔的猫:物理学史上最怪诞的思想实验
古风头像丨华冠丽服映星辰,夜幕下的古风仙子
为何光会被引力吸引?弯曲现象解析
中年人真正的自律,是拥有“自我修复力”
科学跑步神技巧之五!新手如何进行核心训练!
盘点史上最优秀的十款开放世界游戏
建议:厕纸丢马桶里直接冲走,不是误导,是正确用法的真实解答
社保缴15年、20年、30年……到手退休金差别有多大?
上班族教你一招远离腰疼
研究称宇宙膨胀速度比原有科学模型预测得更快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