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试用期却因怀孕遭解雇,合法吗?

Mr.zhuMr.zhu2025-05-13 10:25:24来源:优站库 (www.uzkoo.com)阅读:106

案 情

2020年4月20日,白女士入职一家信息科技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双方签订一份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时,公司认定白女士试用期绩效未能达到要求,需要延长试用期,遂与白女士签订了一份“绩效改进计划”。

该计划约定,绩效改进周期为一个月,如果一个月内白女士仍无法达到岗位任职要求,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在“绩效改进周期”内,白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在她向公司坦承怀孕一事后,公司以白女士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胜任公司岗位职责为由,与她解除劳动关系。白女士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争 议

要回答该信息科技公司的解除是否合法,实质上需要回答两个问题:解除劳动合同时白女士是否处于试用期?企业能否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对“三期”女职工行使单方解除权?

分 析

对于第一个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期限长短有明确的规定。本案中,该公司延长试用期,违反了法律规定。故从法律视角来看,公司在合同约定的6个月试用期届满后继续用工,应视为白女士已自动转正。所以该公司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做出单方解除决定。

对于第二个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限制了用人单位对“三期”女职工的解除权,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雇“三期”女职工的具体情形,其中就包括本案中涉及到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所以,公司解雇怀孕的白女士系违法解除。

但是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旧可以对“三期”女职工行使解除权。比如,用人单位可以和“三期”女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三期”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情形时,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过失,来证明单方解除的合法性。

(作者:李能娜 白话劳动法)

编辑丨徐德金

猜你想看

百褶裙已经不新鲜了,2022流行的是“剪刀裙”,时髦洋气又显瘦
天热不愿意进厨房?教你简单快手的包菜炒馒头,几分钟搞定太香了
选洗菜盆,我发誓坚持“8选8不选”,花钱买的教训,实用太关键!
【推荐体验】无需邮箱账号!自动邮件群发系统
高情商的人 明白如何自爱与爱人
《柳叶刀》:新冠感染可提供10个月防重症自然免疫力
一天多耗三度电 电热水器怎么用你还真的要懂
“真皮”与“皮革”怎么区分?
长期喝茶,喝什么茶好?
户外天花板,8大顶级奢侈户外品牌
为什么你的妆总是看起来脏脏的?这些化妆小细节你有没有忽略掉!
IMAX多部大片齐聚清明档 科幻超英片组团上映
看清一个人的教养和人品,吃顿饭就知道了
如何把手机导航显示在车载大屏幕上?教你一个方法,简单又实用
车子熄火之后,在车上听歌能听多久?为什么放DJ的时候亏电更快
如何用眼睛挑西瓜
为什么4S店宁可不收利息,也要劝客人贷款买车?算笔账或许就懂了
为什么那么多豪华品牌汽车都用上了48V轻混系统?
迄今为止21世纪拍卖的10款最昂贵手表
借条不签真实姓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