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金钱来往咋定性,分手后能否要回?

Mr.zhuMr.zhu2025-05-14 09:28:08来源:优站库 (www.uzkoo.com)阅读:78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苏松茂

恋爱期间,情侣双方经济来往比较频繁,相互为对方花销也很正常,特定的日期,还经常发特定数字的红包表达爱意。但是,一旦产生经济纠纷,一方认为是赠与,一方认为借款,法律上该如何认定呢?12日,记者获悉,荥阳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案件,给出答案。

郭某与安某某于2019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20年10月双方因故分手。恋爱期间,郭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多次向安某某转款或在安某某购房、做生意时为其支付资金等共计14万余元,其中单笔金额在520元以下的共有22笔6000余元。分手后,经郭某多次催要,安某某却认为,这些恋爱期间的转款均系其自愿为由,不认为是借款,拒不偿还。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恋爱期间,郭某向安某某的转款中单笔金额低于520元的部分,考虑双方恋爱的实际情况及该部分转款发生时间多为传统节假日且数额包含有特殊意义,不予认定为借款。其他相对较大金额的款项,虽系郭某因恋爱而示好所为,但明显超出双方恋爱期间正常交往必需,应认定为借款,扣除安某某向郭某转款部分后,做出安某某应偿还郭某借款10万余元的判决。

承办此案法官介绍,情侣恋受期间的转款,是借款还是赠与,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别是对在2月14日、七夕、双方生日等特殊时期发生的“1314”“520”等数额不大且具有特殊含义的转款,一般都认定为赠与,其他的大额的转款或其他经济往来则要视情况而定。

法官提醒,恋爱期间虽然甜蜜,但双方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的处置,都要注意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以便维权。

猜你想看

关于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规则
失业金刚刚领完,社保和医保中断三个月,到新单位怎么处理?
夏天手上老起密密麻麻的水疱,还很痒,是怎么回事?
北京车牌|北京车牌夫妻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茶叶什么品牌好?中国十大茶叶品牌排行榜盘点
常见食用油的区别与用途
6.18粉底液攻略!你的粉底液该换了吗?
结婚后,女方不迁入男方户口有影响吗?我也是刚知道,看完涨知识
水仙花水养技巧多!掌握这几点,四季开花,芳香沁人
家里安了智能马桶了吗?
坚持锻炼,保持身体健康的十大黄金法则
越精致的女人对衣服要求越高,你对你的衣服了解多少呢?
炒田螺,需要提前焯水吗?夜市老板教您一招,鲜美香嫩很入味
十个顶级女士机械表
应急车道到底应哪些急?尿急算不算?什么是紧急停车带?
假释是什么意思?怎么申请假释?
洗脸最好用热水还是凉水?
盘一盘全国各地公务员薪资待遇
古人早就知道!春季养发必须做的三件事
电饭锅蒸米饭,多加2步,出锅粒粒分明,松软好吃不粘锅,真香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