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股票婚后增值,收益算谁的?

Mr.zhuMr.zhu2025-05-18 17:25:16来源:优站库 (www.uzkoo.com)阅读:32

如今,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成了热议的话题。随着当前公众财产来源越来越多元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明确了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南开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明、吴微微向我们举例说明。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前,李某持有某股票,但婚后未进行任何操作。后夫妻二人因生活矛盾产生隔阂并分居。2019年5月,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对李某持有的股票增值部分予以分割。而李某认为股票是她婚前购买,增值部分与张某无关,不同意与张某分割。法院认为,李某婚前购买某股票,婚后并未对该股票进行任何投资操作,现在股票增值属于自然增值,属于李某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李某的股票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同时李某婚后对股票没有任何操作,股票仅因市场行情变化产生增值,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一般认定为自然增值,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法院这样判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也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和立法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后夫妻双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将“投资收益”也纳入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毋庸置疑,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股票及其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涉及一方婚前的股票产生的投资收益性质,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本案涉及的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一种是婚后对股票进行积极投资管理行为后产生的增值,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一方对股票进行买卖操作,一定要付出时间与精力,此时另一方必定多分担了更多的家庭事务,因此将这种情况下的股票增值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更为妥当。

本报记者 李倩

来源: 今晚报

猜你想看

微信公众号注册详细教程
北京买房限购政策、购买流程!
背后长痘怎么办,专业皮肤科医生来教你
《逆水寒手游》琥珀花位置攻略
互联网打工人等待“金三银四”
含胸驼背怎么办?不如试试这几式瑜伽,改善体态,练出好身材
油烟机购买指南——选择恐惧症的患者看过来,只买对的不买贵的
零食如何健康吃?挑选零食别“闯红灯”
学会正确修剪茉莉花,不仅苗壮株型美,而且还可开花多
汽车的电瓶还有保质期?多久换一次,平时又要怎么保养?
全款买车4s店上牌后,提车时还应拿回哪些东西?
关于汽车,这是我见过最全的科普文,彩色图解汽车的构造与原理
判决书中"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
如何摆脱胡思乱想,停止精神内耗
三元催化器的清洗方法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提交哪些材料?到哪里申领?一图看懂!
牛顿、爱因斯坦和钱学森,晚年为何研究虚无之物?难道神真存在?
智能手环有望在疾病预防中发挥更大作用
量子纠缠真的很怪异吗?
十部超好看二战战争电影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