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可以限制对方探望孩子吗?民法典来解答

Mr.zhuMr.zhu2025-05-01 17:44:06来源:优站库 (www.uzkoo.com)阅读:84

夫妻离婚后

是否可以限制对方探望孩子

一起来看民法典的规定↓

案情简介

重庆市綦江区,蔡某、邓某于2007年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于2013年调解离婚,自愿达成协议:儿子蔡小某由蔡某抚养,邓某则每月支付抚育费200元,抚育费从2013年8月份起,至儿子年满18岁止。

离婚后,蔡小某跟随蔡某居住生活。蔡某以前妻邓某受教育程度低、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个人私生活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为由,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邓某探视孩子必须征得其同意,不得离开其视线,且不得将孩子带到前妻新组织的家庭。

庭审中,邓某举示了转账记录、照片等证据,拟证明其按时给付了抚养费,且母子关系较好。

法院审理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认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原告设置苛刻条件限制被告探望子女,既侵害了被告正当探望孩子的权利,也侵害了孩子正常接受母亲关爱的权利,故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教育子女不是父或母一方的事情,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原告作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促进被告与孩子的母子交流,促进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心理。文化水平高低不是衡量一个母亲人品和教育子女水平的唯一标准,更不能以学历去量化对子女的感情。

原告诉称被告个人生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但并无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故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文化程度高低并不是衡量父母人品和教育子女水平的唯一标准,不能以父母学历标准,量化其对子女的感情,这也不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孩子由父母共同孕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与母爱同样重要、不可或缺,只有在这两种爱的共同滋养下,孩子才能够健康成长。父母离婚本已给孩子心灵造成创伤,双方应该本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对子女探望、教育等事项进行协商解决,为孩子营造和谐的成长环境,而非为一己之私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

综合:“CCTV今日说法”“重庆綦江法院”微信公众号

来源: 央视一套

猜你想看

第七史诗攻略新手攻略,第七史诗开局30抽拿什么最好
你的车到底应该加多少号汽油呢
虾线是什么东西?是虾的哪个部位?
职场人士要小心企业这几点“合法辞退”,你被套路过吗?
特斯拉 Cyberquad 儿童摩托车正式上架中国官网,售价 11990 元
体制内最大的特点就是谁也无法消灭谁。开除不可能,调岗不容易!
璩静事件反思:企业形象输出必须符合主流价值观
离婚案件判断“孩子归谁”的14个法律要点
除头盔外,上路新“3禁”要求来了,涉及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
电子驾照申请通道已开启,最快5分钟就能申办成功
父母有债务,而登记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也可被执行!
七夕礼物首饰种草合集
灰色丝绒连衣裙:秋季最高大上的穿搭之一,优雅又舒适,穿出气质
床垫上面还要不要铺床褥?今天才发现,这么多年都做错了,快看看
开发商不愿多说的“容积率”
装修不懂做预算?那就等着被坑吧
开车犯困太吓人!这几招让你提神醒脑
签了合同付了定金房主反悔?法院:双倍返还定金!
很多人不知道,越讨好人际关系会越差|低自尊者为何不讨人喜欢?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