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试用期却因怀孕遭解雇,合法吗?

Mr.zhuMr.zhu2025-05-13 10:25:24来源:优站库 (www.uzkoo.com)阅读:76

案 情

2020年4月20日,白女士入职一家信息科技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双方签订一份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时,公司认定白女士试用期绩效未能达到要求,需要延长试用期,遂与白女士签订了一份“绩效改进计划”。

该计划约定,绩效改进周期为一个月,如果一个月内白女士仍无法达到岗位任职要求,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在“绩效改进周期”内,白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在她向公司坦承怀孕一事后,公司以白女士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胜任公司岗位职责为由,与她解除劳动关系。白女士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争 议

要回答该信息科技公司的解除是否合法,实质上需要回答两个问题:解除劳动合同时白女士是否处于试用期?企业能否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对“三期”女职工行使单方解除权?

分 析

对于第一个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期限长短有明确的规定。本案中,该公司延长试用期,违反了法律规定。故从法律视角来看,公司在合同约定的6个月试用期届满后继续用工,应视为白女士已自动转正。所以该公司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做出单方解除决定。

对于第二个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限制了用人单位对“三期”女职工的解除权,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雇“三期”女职工的具体情形,其中就包括本案中涉及到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所以,公司解雇怀孕的白女士系违法解除。

但是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旧可以对“三期”女职工行使解除权。比如,用人单位可以和“三期”女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三期”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情形时,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过失,来证明单方解除的合法性。

(作者:李能娜 白话劳动法)

编辑丨徐德金

猜你想看

高铁为何显示车速给乘客看?很多人不知道有啥用,看完恍然大悟
歼20速度接近3马赫是什么水平?
京东数科动作频频 旗下App大改版、参股银行开业
古风头像丨流苏耳坠香腮倚,暗景难藏温婉娇
为什么要去理塘?
吞噬生命的可可西里!无人区到底有多恐怖,里面藏着什么危险?
跟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申请仲裁?这里全说清楚了!
恭喜!可以线上补缴12个月内的社保啦,赶紧来看看怎么操作
吃月饼不妨“浅尝辄止”
葡萄酒基本知识大全,小白新人果断收藏吧!
刹车跑偏,花几百上千去修?别急,先自己检测一下
汽车空调制冷不行,有可能出在这几个配件上?
速溶咖啡,到底是不是咖啡届的“垃圾”?
为什么以前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现在却不让了?
都是牛奶,“袋装”和“盒装”有啥不同?差别很大,建议弄懂再买
病假工资怎么算?一次搞清病假、医疗期、停工留薪
拘留所与看守所有啥区别?
离婚前如何掌握对方所有财产,教你三招,财产一览无余,建议收藏
静奢风穿搭,让你轻松赢在秋天!
逆水寒手游被逐出门派了咋办 门派规矩介绍攻略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