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中,日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Mr.zhuMr.zhu2025-05-08 07:08:17来源:优站库 (www.uzkoo.com)阅读:84

案件概述

再审申请人山东智衡减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田志刚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14民终1114号民事判决,向山东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人主张

1.原审判决认定田志刚工作期间周末加班21天,未获调休补休,判令智衡公司支付33471.21元的加班费,缺乏证据证明。2.原审法院判决智衡公司支付工资37854.33元,否定了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且缺乏证据证明。

山东高院认为

智衡公司是否应当支付33471.21元加班费的问题。田志刚工作期间周末加班共计21天。智衡公司主张,其对每次加班都安排了调休,但其未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智衡公司认为考勤记录中没有出勤记录就是对田志刚的调休补休,并无依据。原审法院对智衡公司的主张未予支持,并无不当。

自2016年6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智衡公司共向田志刚发放工资款381332.53元,其月平均工资为34666.59元。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关于“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的规定,田志刚的日平均工资为:34666.59元÷21.75天=1593.87元。田志刚于2017年6月3日离职,智衡公司对此无异议,可以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17年6月3日实际解除。智衡公司未发放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2日期间的工资,其应当支付该期间的工资款为37854.33元。

裁判结果

驳回山东智衡减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法规链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猜你想看

动力电池的“寿命焦虑”
鱼缸里的硝化细菌为什么生长不好?
揭秘银行正式员工一年的收入大概是多少?
对抗焦虑的7个小方法,送给很累很累的你
国内最美的10条公路,哪个你最喜欢?有车的朋友必须要来打卡哦
喝茶不能代替喝水?喝水到底有哪些讲究?
买西红柿,是挑“尖头”还是“圆头”?
自动挡8大禁忌,很多新手没注意,导致变速箱直接报废
误闯红灯后,只要一个小动作,不用被扣6分
《水门桥》到底发生了什么?比《长津湖》的故事更加艰苦
葡萄酒的制作
暗黑破坏神TTG揭秘
实探:人少!北京环球影城重启第一天:不用排队,进去就玩
夏季开车前挡风玻璃太爱起雾影响视线,老司机教你一招,解决烦恼
关于加班的十大问题了解一下!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
时尚真相揭秘:为什么穿丝袜比光腿更加吸引人?
王者荣耀中李信和宫本武藏哪个更厉害?
如何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
汽车钥匙怎么换电池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