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中,日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Mr.zhuMr.zhu2025-05-08 07:08:17来源:优站库 (www.uzkoo.com)阅读:86

案件概述

再审申请人山东智衡减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田志刚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14民终1114号民事判决,向山东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人主张

1.原审判决认定田志刚工作期间周末加班21天,未获调休补休,判令智衡公司支付33471.21元的加班费,缺乏证据证明。2.原审法院判决智衡公司支付工资37854.33元,否定了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且缺乏证据证明。

山东高院认为

智衡公司是否应当支付33471.21元加班费的问题。田志刚工作期间周末加班共计21天。智衡公司主张,其对每次加班都安排了调休,但其未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智衡公司认为考勤记录中没有出勤记录就是对田志刚的调休补休,并无依据。原审法院对智衡公司的主张未予支持,并无不当。

自2016年6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智衡公司共向田志刚发放工资款381332.53元,其月平均工资为34666.59元。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关于“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的规定,田志刚的日平均工资为:34666.59元÷21.75天=1593.87元。田志刚于2017年6月3日离职,智衡公司对此无异议,可以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17年6月3日实际解除。智衡公司未发放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2日期间的工资,其应当支付该期间的工资款为37854.33元。

裁判结果

驳回山东智衡减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法规链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猜你想看

秋冬交替如何拯救皮肤瘙痒?
电车在冬夏季开空调有多费电?这个缺陷,正在成为电动车最大痛点
台政客嘲讽大陆用“小巴车”接待马英九,给他普及下考斯特规格
好单位与坏单位的区别
太阳可能在100亿年后“死”去
如何在第一时间发现孩子近视?
范式转变是什么?
女人愿意让你看这三个私密,其实就是把你当老公了,别傻傻不懂
《逆水寒手游》琥珀花位置攻略
物理界十大难题,解开其一就能得诺贝尔奖,能看懂的都是学霸
400w、800w、1200w的电动车有什么区别?又该怎么选?今天告诉你
汽车空调为什么不够凉
你真的算胖吗?女性标准身材对照表
樱桃好吃但虫卵多,教您一招,虫卵和脏东西全都洗出来,干净卫生
涨知识!原来电动车轮胎类型有这么多种
劳动者注意!不用你懂法,碰到单位违约转岗,这样做就对了
为张衡地动仪恢复名誉
万达电影正式易主实控人变更为儒意柯利明 王健林套现44亿
你知道什么是非线性量化吗
买猪肉“浅色”和“深色”区别这么大,为了身体健康,别买错了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