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将自己名下房产赠与子女或他人的约定能否撤销?

Mr.zhuMr.zhu2025-04-29 06:31:25来源:优站库 (www.uzkoo.com)阅读:136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将自己名下房屋赠与子女或他人时,另一方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否支持?

答: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

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之规定,构成赠与合同的前提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不要求受赠人为此付出代价或承担任何义务。具体到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而言,实务中很少出现受赠人在离婚协议上确认接受赠与的情形。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所谓赠与并未在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达成一致,不构成赠与合同。既然不构成赠与合同,那么一般也就不存在赠与人依据《民法典》加以撤销的可能。那么从法律角度,赠与人在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表示应如何评价呢?

我们认为,这是赠与人为换取另一方同意协议离婚而承诺履行的义务。该义务的特殊之处在于,赠与人的给付房屋义务不是向离婚协议相对方履行,而是按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于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急于离婚的一方可能会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作出一定的让步。这类离婚协议中双方主要义务表现为,受赠人配合赠与人办理协议离婚,受赠人向第三人交付房屋。在相对方已经按约定与赠与人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赠与人也应按约定履行给付房屋的义务。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该义务,则构成违约,离婚协议相对方有权请求法院判令其履行房屋交付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可以理解为上述精神的体现。我国正在走向法治化,离婚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应当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对那种签订协议时就没有打算履行,特别是对那些将签订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大幅度让步作为换取对方迅速同意离婚的权宜之计,却动辄反悔,根本没打算认真履行协议的当事人,绝不能予以支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法务之家

猜你想看

未来综合能源企业分四种类型 服务型综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汽车积碳了,怎样才能把汽车的积碳排尽?
打官司不想请律师,四句万能公式我教给您。
社保中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什么项目?能报销多少钱?
为什么级别越高的人,越容易沟通
一天什么时候泡脚去湿气最好
飞机机翼那么薄,为什么能承受几十吨重量?
汽车空调管路清洗真的有必要吗?老司机从四个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
在感情里,做好这三个步骤,你就能收获幸福
适合上班族最快变美的方法,还不快学起来
如果遇到“空白劳动合同”,该怎么应对?
前轮一定比后轮磨损快,这到底是什么定律?
出了事故不要慌,警察叔叔教你如何定责,有车没车都要看看
葡萄为什么不挂果
一个男人值不值得嫁,就看这5点
工作要不要100%投入?真正会工作的聪明人,都不会用力过猛
5种花适合穷着养,花盆小一些,浇水少一些,懒人才能养得旺!
你的水杯安全健康吗?小心选错杯子容易致癌
应该经常练习的10个瑜伽姿势,动作简单,随时都能练!
今年流行一种“橘子汽水穿搭”,清新亮丽有活力,正适合夏天穿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