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裁决书后,还可以申请调解处理吗?

Mr.zhuMr.zhu2025-04-24 22:37:17来源:优站库 (www.uzkoo.com)阅读:80
案 情 简 介

2023年1月初,茶师傅和某通信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到当地仲裁委,要求帮忙调解双方工伤待遇纠纷。仲裁员看到双方当事人时,觉得有点“懵”,因为不久前仲裁员已将双方关于工伤待遇争议的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经过了解,仲裁员才明白,原来,当时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工伤待遇19.8万元。收到裁决书后,公司邀约茶师傅对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协议,公司支付12.6万元。因为担心对方反悔,双方一同到仲裁委,申请确认双方签订的协议并置换为有效的调解书。

        

仲 裁 结 果

仲裁委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

    

案 件 分 析

收到裁决书后,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调解协议仲裁审查吗?

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协议仲裁审查必须在裁决之前进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又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案件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这也就是“一事不再理”原则。

对于仲裁委经过案件受理、开庭审理、调解程序,已经依法作出裁决的案件,当事人若对裁决不服,应该在规定时限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限期内未起诉,裁决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就应该遵照执行。本案中,仲裁委已经就双方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作出了裁决,案件已经办理终结。现双方以同一事实、理由要求仲裁审查,仲裁委不应该受理该申请。

此外,公司邀约茶师傅协商赔偿金额,是关于执行裁决书的协商行为,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也应该是执行和解协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五条规定:

“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仲裁审查申请,应当及时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范围的……”

而“执行和解协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的范围。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该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申请也不应该受理。

(作者:姚於晋 云南省巍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猜你想看

做什么样的职业才叫体面?
爱车停在车库被剐蹭,车主应该怎么办?
轮胎最多能用几年?能补几次?磨到什么程度要换?3分钟讲清楚
怎么选用茶具
红绿灯坏了,哪边的车应该先走?记住这个原则,免得出车祸吃亏
姚明带队 中国男篮世界杯参赛名单公布
为什么退休前不适合高档位缴社保?有数据有真相
38°、42°和52°的白酒,哪种伤害更高?3种方法可降低酒精伤害
一辆车到底开多久卖最合算?记住这个最好出手的时间,保值又好卖
人间水蜜桃牧野真莉爱:颜值与身材的完美融合,你如何看待她的独特魅力?
啤酒肚真的是啤酒喝出来的吗?
交警提醒:高速公路开车十大禁忌
通用9AT变速器技术详解:领先行业还是吃技术老本?
汽车漆面保护方法?贴隐形车衣防护漆面?隐形车衣有哪些缺点?
车灯进水起雾?不妨试试这2个方法,自己动手3分钟解决
选择困难症的背后是啥?师父这个回答直戳核心,太通透了
APP购买视频VIP后仍广告不断?中消协律师:买之前要看清服务条款
社保卡会过期吗!到期必须马上换卡吗
车窗升降卡顿缓慢,还有异响?平时注意这4点就能避免
高考前焦虑?三脚凳模型帮你调整心态

推荐站点